2017年3月21日 星期二

馬頭山設掩埋場 高雄水源陷危機

反對馬頭山設掩埋場,居民組自救會抗議已2年。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7.3.21

高雄市內門、旗山是一個地景豐富的地區,兩區交界的馬頭山是當地信仰中心,鄰近有著名景點田寮月世界,也是二仁溪的水源頭。得知業者要在這裏蓋一處面積達28.7公頃的廢棄物掩埋場,居民組成自救會,自力鑿井調查,發現掩埋場址有地下水、有透水性佳的砂質泥岩、也有斷層帶,掩埋場的廢水容易隨著斷層剪裂帶進入水源區,污染整個高雄市民的飲用水。

此案在前高雄縣長楊秋興在任時曾經提出,但被認定對環境影響過大否決開發,前兩年業者又送件到高雄市環保局,並已經過2次專案小組審查。

業者的環說書中有關地下水及斷層的內容,與居民調查的資料出入極大,業者富駿公司表示,場址預定地無活動斷層帶穿越,基地主要是泥岩,不是砂質土地層、也無順向坡、地質鑽探結果地下30公尺沒有地下水。

39日第二次環評審查時,專案小組委員無法釐清兩造誰的調查屬實,召集人、成大環工系教授吳義林綜合委員意見決議:「12位委員,9位建議送大會,3位建議補件再審。而在送大會的方案裡,進二階環評審查、不予開發的意見都有,委員會只有建議權,此案要到環評大會做最後決定。」

環評審查分為小組、大會兩階段,一般來說,小組如果能釐清爭議,就會做出初步決議(通過、有條件通過、進二階、不予開發),再送到大會確認即完成環評程序。但如涉及特定專業小組委員無法處理時,就會不做決議直接送大會討論,這並不表示小組審查已通過。到了大會也可能決議另組專家會議審查特定議題,或委由第三公正單位重新調查斷層及地下水。

在自救會已提出這麼明確的證據後,未來高雄市環評大會將做出什麼決議,也將被公開檢視。高雄市環保局首開先例,將此案環評審查過程錄影公開在網站上,未來這個案例也將成為高雄市的環評代表案例。
馬頭山因有清楚的馬頭身形而得名,是當地人的信仰中心。

居民反掩埋場,已3萬人連署

掩埋場預定地在馬頭山下,這座山因為有清楚的馬頭身形而得名,當地人視為馬神,旗山區三協里是距掩埋場最近的里,黃敏惠家則是最接近的一戶。

「小時候那裏是我們放羊玩耍的地方,羊在吃草時,我們就烤地瓜,地瓜烤熟,羊也吃飽了。這座山是一座寶地,過去許多住戶靠山吃山,居民撿柴去旗山賣換米換菜,採筍子做筍乾,傳說馬頭山的草藥有上百種。」

現在附近住戶雖然減少,但依自救會調查,場址一公里內有數百人、兩公里內有數千人。現在人民的知識及警覺性都已提升,過去發生在台南東山永揚掩埋場,業者欺騙居民、偷渡環評的事已經不可能再發生。

掩埋場南邊的馬雲宮旁掛滿「掩埋場滾蛋,廢棄物不要來」的白布條,一位老先生說:「廢棄物不能埋在水源頭,應該埋在工業區才對,我們擔心沒留一個乾淨的環境給後代,如果沒有反對成功,我們會變歷史罪人。」

黃松宏與高淑慧夫婦的民宿也在三協里,她說:「我一開始想,掩埋場的風一定會吹到我們這邊,另外我最在意的是,掩埋場要用台28線做為聯外道路,但這條路是大家的進出通道,未來交通污染量一定會更大。」

20155月地方說明會後,居民很快就組成自救會, 630日內南里里長沈芳昌帶大家到高雄市政府抗議,浩浩蕩蕩26台遊覽車的陣容驚動各界,也逼得高雄市長陳菊答應現勘。之後自救會辦公室還被黑衣人帶隊砸毀,更激發他們的鬥志,發動居民反掩埋場連署,至今已累積3萬份連署單。

反掩埋場已是村裏的大事,村民定期開會掌握進度。

斷層及地下水爭議,成論戰焦點

為了證明馬頭山不應該蓋掩埋場,居民在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協助下展現調查,村民募款在掩埋場四周鑿井,第一口井就鑿在黃惠敏家前方,「我家在這裏百年了,很清楚常年都有水、且水下有魚。這個井每次我們來量都有地下水,還噴發三次。」他們另在附近土地挖一個大池,水源自然湧出。

自救會成員在環評會中提出斷層、地下水的證據,龔文雄說:「中央地調所資料顯示這裏有很多盲斷層,自救會在掩埋區就發現一條,而且11口井的岩心都出現斷層帶應有的特徵,包括斷層泥、斷層剪裂帶、斷層擾動帶,穿越場區形成一條完整的斷層帶。」

高淑慧提出:「場址內有兩條地下水通道,第一條是砂岩透鏡體,第二條是斷層剪裂帶,業者長期以純泥岩地形簡化掩埋場的真實狀況,但依露頭顯示近場區的泥岩中含有大量黃棕色側向延續良好的厚層砂岩。」

沈芳昌說:「依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掩埋場至少要有兩條路,一條主要道路、另一條緊急通道,但富駿並沒有兩路,已不符合規定。」

業者則回應,從去年八月開始抽井水,發現水都維持在井底,表示這地方並沒有常態的地下水補注,井內蓄積水的來源主要是地表覆蓋層滲入。

自救自力鑿井調查,定期量水位發現這裏有豐沛的地下水。

依「一般廢棄物衛生掩埋場設置規範」,掩埋場應避免選在地面水、伏流水、地下水等水量過多的地區,並避免設在水源或取水口上游。掩埋場址有沒有斷層、地下水,將是這裏能不能設掩埋場的關鍵所在。

依廢清法規定,工業區及科學園區應在區內或區外自設廢棄物處理中心,但至今還是把廢棄物委外處理,至於怎麼處理就不管了,而掩埋場通常設在弱勢的偏遠地區,不但可能破壞環境、污染水源,而且對當地人也不公平。掩埋場設立的爭議不斷,未來還是要回到落實廢清法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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