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9日 星期三

建設一定要用徵收換?看不見的政府掠奪

徐世榮送書給蔡總統,期待她能終止迫遷。

原文刊登於《信傳媒》

文‧朱淑娟2016.10.19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經常站在街頭聲援迫遷戶,他不斷講述浮濫土地徵收對人權的侵害,最近他出了一本書「土地正義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更往前追溯60年,看見台灣的浮濫徵收史。他期盼這本書能讓大家理解土地徵收的種種問題,並期待化為行動力量,讓土地正義早日回到台灣社會。

徐世榮於1018日在台北舉辦新書分享會,會後帶著一本親筆簽名書,步行到總統府送給蔡英文總統。他寫給總統的一段話是:「盼請蔡總統能夠了解受徵收戶及受迫遷戶的痛苦,並立即停止目前的浮濫徵收及強制迫遷。」

徐世榮是台灣極少數走上街頭的地政學者,也是極少數始終如一、不因政黨偏好而左右自己立場的學者,受到社會敬重。他說,如果不是情非得已,沒有人喜歡走上街頭,他自己就因為曾在街頭被捕,至今左手無法舉高。

他之所以會走向土地關懷之路,有先天的原因、也有後天的因緣。他來自雲林大埤鄉典型的農村家庭,對農地有先天的感情。大學聯考選系時「笨笨的按照分數填志願」結果念了政大地政系。赴美求學改念政治及都市政策,遇到Robert Warren教授,這位教授非常強調社會參與、關懷及實踐,70多歲了還上街頭。徐世榮說,自己會持續關懷社會主要就是受到Warren教授的影響。

土地徵收的惡息,從威權時代延續至今

而他的土地改革研究則是從1996年一場田野調查開始,過去政府實施土地改革的正當性都建立在「地主無惡不作、剝削佃農」之上,但這次田調卻徹底改變了他,一位70多歲的佃農跟他說:「老師你都不知道,我們頭家好可憐,我們還要偷偷送東西給他吃。」他聽了非常驚訝,1952年實施的「耕者有其田」,政府不是說地主都可以保留中等水田三甲嗎、怎麼會沒有東西吃?」

事後找資料才發現,並不是每個地主都如此,其實地主有很多類別,並不是大家想像的,擁有很多田、住在都市、請專人收租那種少數的富人。依當時的資料顯示,台灣地主戶數多達10萬,怎麼可能這麼多?原來多數地主擁有的土地非常少,有的靠出租維生,但當時認定只要把田租出去就是地主而被強制徵收。

同樣不合理的事也發生在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等土地改革政策上。他認為這段土地改革的不周延所導致的人權侵害,應納入轉型正義的重要課題。

而這種從威權時代延續下來的隨意徵收惡習,並不因解嚴或政黨輪替而改變,反而變本加厲,變成一種政府拿百姓土地賺錢、拉攏派系的工具。地方政府透過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取得配餘地、抵費地後標售獲利,已成為地方政府最重要的兩項財源,台中七期重劃區光標售抵費地,台中市政府就大賺300億。

台灣政府都告訴人民「有建設就一定有徵收」,但並非如此,日本成田機場徵收案後檢討,現在徵收已大幅減少。德國的徵收也幾乎沒有,他在美國住了九年,從來沒有一個土徵收事件發生在生活周遭,台灣政府卻一直在誤導民眾。

非但如此,還發明一些光怪陸離的土地徵收法,例如機場捷運A7站的徵收,用了「預標售」的手法,還沒定案,你還擁有土地所有權、還坐在客廳,但你家已經被標售出去了,徐世榮說:「這種事竟然發生在21世紀的台灣!」

還有台南鐵路地下化東移案,厚厚一本都市計畫書,只有一面在談土地徵收,而且不談徵收的必要性,是列在財務計畫裏計算徵收這323戶要花多少錢。在美國談都市計畫第一件事就是談憲法,但台灣不談,只談徵收,這是嚴重的偏差。

以聽證會的正當程序,減少土地徵收侵犯人權

要減少不當的土地徵收侵犯人權,徐世榮認為最重要是推動正當程序,也就是「聽證會」。為什麼要舉辦聽證會,他的見解如下:

土地徵收必須符合公共利益,而目前土地徵收最大的爭議就出在「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徐世榮強調,公共利益是一抽象的名詞、也是法律不確定的概念,如何決定、定義、銓釋,是都市計畫及公共政策最核心的問題。

而至今政府都片面決定公共利益,方法是透過專家委員會來決定,例如都市計畫委員會、土地徵收委員會。但從委員組成來看就知道不可能公正客觀。不過並不是委員會可以信賴就應採取這種專家決定的邏輯,因為公共利益的銓釋權應回到人民這邊,而這必須透過聽證會形式來討論,包括土地徵收的六個要件。

書末,徐世榮以兩篇文章懷念張森文、朱炳坤先生,他們都是苗栗大埔案的受害者,而今都已離世。徐世榮以一段話與大家互勉:「台灣要向前走,一定要修正這種不公不義、侵害人權甚鉅的惡法。各位朋友,我們堅定信念,一起行動打拼,不信公義喚不回,讓土地正義早日回到台灣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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